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三審對法定婚齡暫不作調整
中新網北京10月21日電(梁曉輝 張素 黃鈺欽)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21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草案三審稿對法定婚齡暫不做修改,維持現行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相較於草案二審稿,三審稿主要作了4方麵修改。一是將“樹立優良家風”寫入其中,規定: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同時,增加夫妻之間應當互相關愛的規定。
圖為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春耀作修改情況的匯報。中新社記者 杜洋 攝
三是關於無效或者被撤銷婚姻中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增加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四是關於離婚後的隔代探望權,草案三審稿刪除了此前的相關規定。鑒於目前各方麵對此尚未形成共識,可以考慮暫不在民法典中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行使隔代探望權,如與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能協商一致,可以通過訴訟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加以解決。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三審稿維持了現行法定婚齡的規定,認為現行法定婚齡的規定已為廣大社會公眾所熟知和認可,如果進行修改,屬於婚姻製度的重大調整,宜在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和科學的分析評估後再定。(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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